珠江股份(60068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178体育直播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8-05 19:45: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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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采用向特定对象 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8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号—— 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第三号 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法律意 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律师工 作报告》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工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在查验发行人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编报规则 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本所律师仅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以及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2.本所律师仅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仅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3.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发行人及接受本所律师查验的相关方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请文件一起上报。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2023年 11月 6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2023年 11月 22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发行人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方式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制度及审核机制等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认购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4.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5.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6.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和锁定等相关事宜;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珠江实业集团,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2.9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256,038,216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鉴于珠江实业集团持有发行人 31.10%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珠江实业集团关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如下: 珠江实业集团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万元(含本数),全部由珠江实业集团予以认购,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通过的决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2023年 11月 15日,珠江实业集团出具《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份事项的批复》,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公司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的批复。

  1992年 10月,发行人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股字[1992]10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广州珠江实业总公司(后更名为珠江实业集团)作为发起人,将广州珠江房产公司改组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发行人持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XD)。根据发行人现《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行人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 11楼 S1101-05、 S1118-24房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 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酒店管 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停车场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会议 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高危险性体育运 动(游泳)

  1993年 10月 28日,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 600684,股票简称为“珠江实业”。2021年 3月,发行人变更证券简称,目前股票简称为“珠江股份”。

  经核查发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发行人现持有的《营业执照》、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决议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已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本次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系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发行人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发行人 2022年的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内亦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珠江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6.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经核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并非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亦非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会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等情形,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经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情况特殊、重大复杂敏感的事项。

  2.经检索《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缺乏明确规则依据、对已有规则的解释、或适用存在不同认识的重大无先例情形。

  3.经查询百度搜索等公开信息平台,对媒体关于发行人的新闻报道进行全面搜索,并检索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市场监督及生态环境、税务主管部门等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舆情信息。

  4.经查询百度搜索、信用中国等公开信息平台,并对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相关处罚,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发行上市相关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六)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56,038,216股(含本数)。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已超过 18个月。

  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并非为持有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具备合理性,系理性融资,融资规模合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珠江实业集团,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十)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确定方式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对象为珠江实业集团,不存在需要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情形。

  因此,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确定方式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十一)本次发行锁定期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鉴于珠江实业集团持有公司 30%以上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珠江实业集团就关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出具书面承诺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珠江实业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二)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取得相关主体签署的承诺函,公司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其中珠江实业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出具承诺:“(一)本公司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珠江股份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珠江股份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二)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抑或经由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之违规持股情形;3、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三)本公司穿透后各层股东及最终持有人均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四)本公司穿透后各层股东均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珠江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十四)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相关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56,038,216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符合上述适用意见的规定。

  2.经核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经超过 18个月,符合上述适用意见的规定。

  3.经核查并经确认,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上述适用意见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条件。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其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验资等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验资等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所经营的主要业务与备案的经营范围相符,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城市服务与文体运营。经核查,发行人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并拥有经营上述主要业务所需的资质证照,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其经营不依赖于任何股东或者其他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265,409,50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1.10%,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股东有两名,分别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财政厅,持股比例分别为 90%、10%。

  根据广州市国资委作出的《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穗国资批〔2022〕9号),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股东职责。因此,广州市国资委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江实业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其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及其演变均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一)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经取得开展主营业务所必需的主要经营资质,其经营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形。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年,发行人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置出,并置入珠江城市服务 100%股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置出房地产公司已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由房地产开发业务调整为城市服务与文体运营。

  (六)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江实业集团持有发行人265,409,50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1.10%,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如下:

  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企 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对外承包工程;花卉绿植租 借与代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土地整治服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 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用木料 及木材组件加工;门窗制造加工;地板制造;木制容器制 造;软木制品制造;家具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 材产品销售;门窗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地质 勘查技术服务;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 械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修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房地产开 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以自有合法资金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室内装 饰及设计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 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 业务);提供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 开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酒店管理及经营(限 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院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名胜风景 区管理;礼品花卉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公园、景区小型设施 娱乐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品牌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形象策划;中医养生

  保健服务(非医疗);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卫生用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体育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资 产评估;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文艺创作; 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病人陪护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土 地使用权租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供应链管 理服务;住房租赁;新鲜水果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房地产咨询;中草药种植;市政设施管理;养生保 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房 地产评估;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护理机构 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安全咨询服务; 酒店管理;日用杂品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对外承 包工程;日用品批发;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 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 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可 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 材批发;日用品销售;销售代理;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工 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互 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机构养老服务; 家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医疗设备租赁;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 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家用电器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 毒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诊所服务;房地产开发经 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洗浴服务; 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酒制品生产;建设工 程设计;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保健食品生产; 医疗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茶叶制品生 产;现制现售饮用水;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 经营;足浴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互联 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食品销售

  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 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餐饮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餐 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演出场所经营;货物进出口;

  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装饰石材零 售;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建材、装饰材料 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灯具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 材料零售;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 售;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 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 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工 业设计服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装饰设计服 务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酒店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 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 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 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能源 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工程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城乡规划编制; 城市规划设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 通信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服务;体育、休闲娱乐 工程设计服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服务;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其他工程 设计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算服务;工 程总承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工程项目 管理服务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制作;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日用 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小食杂;烟草制品零售

  公路工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 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会议及展览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杂品销 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 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小食杂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 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汽车租赁;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 租赁(不含仓储);专业停车场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承包建设大、中、小工业,民用建筑的 规划,勘探,设计,装修及施工组织,合法取得土地使用 权范围内的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有关业务咨询;自有物 业租赁。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 开发经营

  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家政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病 媒生物防治服务;体育健康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 动;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 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病人陪护服 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足 浴服务;诊所服务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护理机构服 务(不含医疗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售;养老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病人 陪护服务;日用杂品销售;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 住宿、文化教育培训);诊所服务;医疗服务;食品经营;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开发 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自 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 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 介服务

  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 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日用品批 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 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医用口罩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 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 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 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新鲜水果零售; 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政服务;家宴服务;停 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酒店管理;餐饮管 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中草 药收购;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木制品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保健食品(预 包装)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 销售;日用品销售;销售代理;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工艺 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干细胞技术开 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医院管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医疗设 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评价服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价服务;室内空气污 染治理;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 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药品零售;现制现售饮用水;茶叶制 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粮食收 购;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药品批发;房地产 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 销售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 府采购代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服装批发;服装辅料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 用电器批发;编制、缝纫日用品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 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塑料制品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 售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 装零售;服装辅料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陶瓷、 玻璃器皿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日用家电 设备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装饰用塑料、化纤、石膏、 布料零售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 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新 鲜水果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珠宝首饰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再生物资回收 与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鲜蛋 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水产品批发;物业管理;新鲜 水果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乐器批发;化妆品批发;日 用家电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电器修理; 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医用口罩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鲜肉批发;服装服饰批发; 医用口罩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自行车及 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住房租赁;服装服饰零 售;乐器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鲜肉零售;宠物 食品及用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粮油仓储服务;医护人 员防护用品零售;鞋帽批发;鲜蛋零售;日用品批发;汽 车零配件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农药批发;出版物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药品批发;烟草制品零售;技术进出口;食盐批发;出版 物批发;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药品零售;农药 零售;货物进出口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运输 代理;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

  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策划;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场地 租赁;停车场服务;室内装饰及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服务 及其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 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 车场经营;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

  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 (不含仓储);物业管理;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房地产投资与开发(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 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品 房销售;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 建筑、装饰装潢材料、钢材、机电产品、通信设备批零兼 营;高新技术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可证经营)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市 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屋拆迁服务;停车场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平面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 权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 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对外承包工程;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 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门 窗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零配件销售; 灯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 砌块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

  房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担经批准的此公司开发区内的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承接园林绿化 工程。一般项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 健服务(非医疗);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 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 务);病人陪护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新鲜水果零售; 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 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健康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礼品花卉销售;休闲观光活动;职工 疗休养策划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可 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 材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 政服务;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企业管理咨询;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水产 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婴幼儿配 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 理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 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 作坊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 包;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服 务;室内、房屋维修;房屋装饰;水电安装;工程技术咨 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洗浴服务; 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酒吧服务(不 含演艺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外卖递 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

  棋牌室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 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美 甲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办公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车场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不 含爆破作业);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房屋拆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

  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 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 仓储);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 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 服务;停车场经营

  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房地产开发 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品牌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凭总公司授 权开展经营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票务代理服务; 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产评估;乡镇 经济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经营民宿;露营地服务; 外卖递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日用百货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初 级农产品收购;藤制品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 销售;树木种植经营;竹制品销售;玩具销售;鞋帽零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器 材及望远镜零售;水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 林业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 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成人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 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牲畜销售;销售代 理;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品销售;礼 品花卉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日用杂品销 售;鲜蛋批发;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

  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游览景区管理;游乐园服务;旅客票 务代理;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智能农业管理;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教育教学 检测和评价活动;健身休闲活动;台球活动;休闲观光活 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公园、 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生 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职 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 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医用口罩零售;承接总公 司工程建设业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 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艺产品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森林公园管理;文艺创作;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旅游业务;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 小餐饮;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食品经营;文 物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烟花爆竹 零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小食杂; 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 酒制品生产;粮食收购;农作物种子经营;食用菌菌种经 营;种畜禽经营;蜂种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高危险性体 育运动(游泳);游艺娱乐活动;艺术考级活动;歌舞娱 乐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 劳务分包;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文物拍卖

  房屋租赁;市场调研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场地租赁(不 含仓储);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地 产经营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 批类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形象策划服务;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 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 住房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 零配件零售;日用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房地产开发经 营

  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含油果种 植;香料作物种植;竹材采运;农业园艺服务;房屋拆迁 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水污染治理;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竹制品制造;票务代理 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园区 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名胜风景区管理; 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游览景区管理;露营地服 务;园艺产品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 林业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新鲜水果批发;鲜蛋批发; 国内贸易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新鲜水果零售;鲜蛋零 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杂品销售;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停车场服务;棋牌室服务;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艺创作;养老服务; 共享自行车服务;茶叶种植;市政设施管理;健身休闲活 动;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健康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 发经营;台球活动;石斛种植;体育竞赛组织;服装服饰 出租;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休闲观光活动;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旅 客票务代理;经营民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 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 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洗浴服务;药品零售;旅游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 食品小作坊经营;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家禽 饲养;保健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演出场所 经营;食品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高危险性体 育运动(攀岩);游艺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食品互联网销售;茶 叶制品生产;歌舞娱乐活动;足浴服务;营业性演出;木 材采运;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住房租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

  体育健康服务;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物 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在南屏商业中心以西占地 15048平方米的土地上兴建中 星广场商住楼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园区 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 废物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服务;环境应 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 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 术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 废旧金属);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 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 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名胜风景 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 施安装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不动产 登记代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 装饰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 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建筑砌块 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危险废物经营;建筑劳 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 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清运);餐厨垃圾处理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 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

  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 病人陪护服务;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 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病媒生物防治服务; 白蚁防治服务;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评价服务;室内空气污 染治理;诊所服务;医疗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餐饮 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评估;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 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广告制作;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 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 地产开发经营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

  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空调 及其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提供:物业服务,园林 绿化服务,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投资房地产、 旅游观光农业开发、三高农业开发。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日用百货的销售;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维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酒店经营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宿和餐饮业; 租赁业;批发和零售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 居民服务业;娱乐业;广告业;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 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停车场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开发经 营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 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 检测服务;测绘服务

  国内外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生态 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总承包;上 述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技术、施工、环境影响评价、研 究和试验发展;质检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环境与生 态监测;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机动车辆、 建筑工程专用机械的开发、制造、生产、销售;实业投资 与资产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 子产品批发,建材批发;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司法鉴 定,社会经济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实业投资;企业管理;物业管 理;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 理;娱乐管理;建材、工程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会议及 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品牌管 理;市场营销策划;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小食 杂;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洗浴服务; 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酒吧服务(不 含演艺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外卖递 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 棋牌室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 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美 甲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办公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车场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宿业,餐饮业,游泳池经营、管理,理发及美容服务, 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体育表演,体育场地设施服务,体 育培训,康乐中心,游乐中心,物业管理,疗养服务,会 议及会展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花卉作物批发;纺织 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服装辅料批发;日用 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编制、缝纫日用品批发;建材、装 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百货零售 (食品零售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 零售;服装零售;服装辅料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 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五金零售;开关、插座、接 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 品零售

  木炭、薪柴的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 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纺织品、针织品 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服装辅料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 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编制、缝纫日用品批发;自行 车批发;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电工器材的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日用杂品 综合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服装辅料零 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日用家电设 备零售;灯具零售;电工器材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 审批类商品除外);自行车修理;收购农副产品;机织服 装制造;煤制品制造

  酒店管理;住宿;游泳馆;茶馆服务;二次供水;中餐服 务;西餐服务;自助餐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 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金属材料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注 1:“持股比例”是指珠江实业集团合计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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