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以上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地点: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21号盛源御景酒店二楼会议室。(未提交到上述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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