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178体育直播寨法庭:“小法庭”在司法为民中释放”大能量”丨“枫”景徐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9-02 12:52: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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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庭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为积极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徐州中院官微开设“‘枫’景徐来”专栏,带您领略那些“散布”在百姓身边的法庭“枫”景,听听那里的故事、感受那里的初心与使命。

  水面波光潋滟,河岸绿植如茵。坐落于广袤苏北平原上的沛泽大地,水脉纵横、自然淳朴,素有“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之美誉。扎根于这片沃土间的沛县人民法院朱寨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以“小法庭”发挥“大作用”、释放“大能量”,力促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于诉前,在司法为民之路上绘就一道道靓丽“枫”景。

  家事审判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家事纷争的解决,关乎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朱寨法庭在办理家事案件时,深化多元共治, 运用接地气、合民意的有效手段,实现了案件审理与家庭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法官,我憋屈啊!这片地我种了一辈子,靠种地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大。现在老了,儿子还要和我一个老头子争地。”春耕时节,老王和大儿子因土地问题争吵不断,儿子不仅妨碍他种植农作物,还不顾他的意见私自在土地上耕种,一怒之下老王便将儿子诉至法院……

  考虑到老王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双方为父子关系,一旦对簿公堂可能关系更为恶化。为调和双方矛盾,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在当地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主动邀请村干部合力化解矛盾。

  调解前,法官和村干部首先到涉案土地查勘现场,了解土地实际面积及目前种植状况,再通过“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矛盾、听取诉求。一方面,根据相关判例和法律条文,将法律和证据“摆”在被告面前,告知其应当承担的相应侵权责任;另一方面,以情为主,引导双方念及父子情深,不要因小利而失亲情。

  经过多方耐心劝说和释法析理,双方情绪缓和,儿子主动表示会及时归还土地并好好照顾父母,老王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把“法律+心理”相融合,让“法结”与“心结”一起解,是家事审判最优解的司法密码。为推动家事审判改革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协同发展,朱寨法庭坚持“柔情司法、调判结合”原则,全力打造“法院引导、多方参与、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力争以“小家”和睦撑起“大家”和谐,谱写了一曲曲家庭和谐“幸福歌”。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的公正审理,更在于秉持鲜明的是非观,以公正裁判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让社会文明充盈、正义彰显。在一起因拉架致人受伤纠纷案中,朱寨法庭注重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以司法审判弘扬传统美德、匡正社会风气。

  原来,小王和小李是同事。一天晚上,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搡,随后便开始拳脚相向。这一幕,正巧被路过的同事小刘看到。为避免事态升级,素来热心的小刘便上前拉架,情急之下抱住连续出击的小李,导致二人一起摔倒。小李摔倒时右脚踝部骨折,治疗出院后将小刘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19889.9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事发前并无矛盾纠纷,被告面对紧急情势挺身而出,制止矛盾进一步升级,是为了平息原告与案外人的矛盾,没有致其受伤、扩大矛盾的故意,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因而被告的拉架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也没有侵害原告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故意。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善意施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友爱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审判过程中,朱寨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引领社会风气的积极作用,传递了保护“善人善举”信号,大大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一纸判决不仅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更是促进社会进步发展的“风向标”。

  沛县北片,坐落着多家塑编制品原材料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业务往来繁多,纠纷和摩擦不可避免。

  “法官都这么说了,我同意调解方案。”“我也没问题,毕竟大家都是亲戚,和睦最重要。”看着重归于好的两人,承办法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

  三年前,沛县某塑编制品厂销售负责人李某与刘某签署来料加工塑料编织吨包协议。然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李某没有及时支付刘某加工费,刘某便扣留了900条吨包成品,这一扣就将近两年。双方对此争议不断,矛盾逐渐升级,李某将刘某起诉至朱寨法庭,要求其返还吨包900条或支付相应货款26100元。

  走访了解后,承办法官得知双方是“姻亲”关系,此前也多次合作,考虑到简单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让本就遭受损伤的亲情雪上加霜,便决定通过调解化解纷争。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原告担心货物扣留太久可能存在破损争吵不断,被告因尚未拿到剩余加工费埋怨不已。为缓和双方情绪、弄清货物现状,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实地查看。经拆包检查,原告发现目前库存的吨包不是由自己提供的原材料制成,拒绝接收。被告也承认原吨包早在两年前转卖他人,双方再次争执,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通过多次询问,法官了解到该批吨包虽然原料质量不同,但仍符合出售标准。为推进纠纷解决,避免现有吨包浪费,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从亲属关系、持续合作、长远利益、诉讼成本等多角度出发,对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将现有吨包自行出售,并将所得货款在扣除加工费的基础上返还原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了协议。

  案件虽结,但不难看出,要想助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才最关键。为进一步解决企业运行法律难题、保障企业发展权益,朱寨法庭聚焦特色塑编产业生产经营涉法问题,精准把握,靠前服务,在法庭设立涉企服务绿色通道,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贯穿立审执全流程,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辖区产业发展护航。

  司法为民暖风煦,“枫”景这边独好。朱寨法庭将继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汇聚多元解纷合力,推动系统协同治理,把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不断向一线延伸,为基层治理注入更多法治力量,努力绘就乡村和美、百姓和乐的动人画卷。

  原标题:《朱寨法庭:“小法庭”在司法为民中释放”大能量”丨“枫”景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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