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十万苗木扮鹤城”绿荫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为加大中心城市主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绿化整治工作力度,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抢抓当前绿化有利时机,大规模集中开展增绿补绿工作,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热潮,奋力冲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根据省住建厅指导意见和全市创园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心城市集中开展“十万苗木扮鹤城”绿荫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安排、分类实施、确保达标、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全市动员、全民参与、上下联动、分块包干”的责任体系,从2018年4月起至6月底结束,集中利用有限的3个月时间,对中心城市范围内存在的绿化空白和有绿无荫、有绿少荫以及园林绿化功能不完善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通过集中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增绿补绿工作,栽植各类苗木不少于10万棵(株),坚决消除黄土、空闲撂荒等现象,有效增加绿地面积619.6万平方米、建设景观林带8669米,实现“以绿治脏、以绿治乱、以绿治差”的目的,城市品位和园林绿化水平实现质的提升和飞跃,以良好的城市形象和扎实的业绩迎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验收和国家园林城市技术调研。
本次绿荫行动主要解决城区总体绿量不足、分布不均、绿化盲区、有绿无荫、有绿少荫和园林绿化功能不完善等问题,经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实施“十大绿化整治提升工程”。即:公园绿地增绿补绿工程、道路增绿补绿植绿工程、防护林带及片林建设工程、单位(居住区)增绿植绿工程、边角地和待建地绿化整治工程、社区周边及居民院落绿化整治工程、河道荒裸地绿化整治工程、重点部位绿化整治工程、加油站周边绿化整治工程、城市主干街路景观提升工程。
(一)本次绿荫行动以大规模植树为主,见缝插绿、扩绿添景,严禁大树移栽、大树进城。
(二)树立“生态园林、节约园林”理念,严格控制栽植名贵树种。要多栽本地适生的分支点高、冠大荫浓的国槐、法桐、七叶树、栾树、苦楝、楸树、椿树、杨树、柳树、榆树、白蜡、核桃、元宝枫、雪松、白皮松、侧柏等乡土树种。
(三)坚持多栽树、增绿荫、保生态、重人本,乔灌花草合理搭配(比例按7:2:1控制),体现林荫环保、景观优美、功能完善的园林绿化特色。
(四)坚持“志愿与责任、属地与行业、职责与命令”相结合,对任务分解有争议的,一律搁置争议、照单全收、先行落实、如期完成。
根据绿化地块的类型、面积、位置的不同,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开展增绿补绿和绿化整治工作。
(一)公园绿地增绿补绿工程。围绕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创园否决指标,按照提升设计要求进行公园广场增绿补绿,增加常绿林荫树种,补植补栽不少于3000棵(株)乔木,坚决消除黄土和公园广场出入口绿化空白及园内缺株断带现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详见附件1)
绿地率和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地达标率、林荫路推广率、乔灌木所占比率等创园关键指标,增加不少于2000棵(株)冠大荫浓的行道树,有条件的道路栽植双排行道树;拓宽或增设绿化带,增加绿化面积,对缺株断带的绿带进行补栽补植。(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详见附件2)
(三)防护林带及片林建设工程。对城区过境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及干线公路市区段沿线建设景观林带、防护林带、片林,新建增绿与补植提质、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相结合,补植补栽不少于10000棵(株)乔木,突出防护功能和成片成林成景特色,外围实现“让森林拥抱城市”格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详见附件3)
(四)单位(居住区)增绿植绿工程。紧紧围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比率≥50%、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等关键指标,以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为抓手,组织对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居住区)内部的角落地、空闲地、荒裸地一律集中实施绿化整治,栽植不少于5000棵(株)乔木(其中:每个单位不少于50棵(株))。具体要求为:
1.对有具体责任单位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本单位(含下属单位、管理的家属区及破产倒闭企业等)院落内部的绿化整治工作,加强庭院绿化,增加落叶乔木,建设林荫停车泊位,提高绿化遮荫面积,对不具备拆墙透绿的实体围墙要种植蔷薇、凌霄、爬山虎等攀援植物软化墙体,提升绿量,美化景观。
2.对已倒闭或改制的老旧单位、破产企业等,由现在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实施绿化整治。
3.对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商州区政府负责督促各物业企业负责本小区内部增绿补绿工作,建设林荫停车泊位、实施立体绿化,消除绿化盲区。
4.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商州区所在地镇办、村(社区)组织督促业主实施绿化整治。小区内无绿化栽植条件的,可通过盆栽、阳台绿化和垂直绿化、屋面绿化等方式增绿。
5.庭院、居住区的廊架、藤架要栽植攀缘植物绿化;沿街有栽植条件的透视围墙、挡墙,要栽植藤本月季、紫藤、蔷薇、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植物,尽可能扩绿增绿,提高绿视率。(责任单位:2018年新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详见附件4;②所有单位(居住区)内部绿化整治责任单位为:市、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商各单位、“四办两镇”、各村(社区))
(五)边角地和待建地绿化整治工程。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边角地待建地绿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17〕269号)确定的责任单位和整治措施实施整治,栽植不少于60000棵(株)乔木,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责任单位:详见附件5、6中所列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
(六)社区周边及居民院落绿化整治工程。由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所在地镇办、村(社区)负责对社区周边的空闲地实施绿化整治,栽植不少于10000棵(株)乔木(其中:商州区不少于7000棵(株)、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不少于3000棵(株))。对地块面积较大的,要完善健身休憩设施,建设社区公园和街旁绿地,满足市民游憩需求;居民院落房前屋后的空闲地,由商州区所在地镇办、村(社区)负责督促居民开展垃圾(杂物)清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并在清理后的空闲地上实施绿化整治。(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七)河道荒裸地绿化整治工程。推进实施市区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在城区“一江两河(丹江、南秦河、黄沙河)、三峪(构峪、大小赵峪、马莲峪)、一沟(柳家沟)”河道两岸荒裸地段栽植不少于5000棵(株)本土适生的杨树、柳树(垂柳)、榆树等,在河道硬质驳岸栽植绿色攀援植物,构建自然湿地植物群落和生态岸线,恢复和改善城市水体功能和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商州区政府)
(八)重点部位绿化整治工程。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城区5处出入口、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进村道路两旁等城市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清理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对清理、腾退出来的空地补植补栽不少于4900棵(株)乔木,宜园建园、宜林建林,对符合条件的背街小巷和缺株少苗路段补栽补植行道树、增绿补绿、见缝插绿,建设一批绿化精品景观,彻底扭转脏乱差局面。(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九)加油站周边绿化整治工程。对城区构峪、商鞅广场、东新路、东龙山中石化和延长、南大门、西商二线等所有加油站周边空闲地开展绿化整治活动,督促实施绿化提升工程,补植补栽不少于100棵(株)乔木,加强绿地养护管理,改善经营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十)城市主干街路景观提升工程。重点在“六横(商鞅大道、江滨大道、北新街、名人街、州城路、环北路)”、“六纵(通江路、工农路、中心街、东环路、东新路、朝阳路)”以及商洛高新区亚迪大道、312国道城区段等城市主干街路以及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沿线可视范围,全面实施绿化苗木的补栽补植,种植鲜花或设置花境、盆景、小品、立体绿化,提高景观效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本次绿荫行动是我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正式验收和国家园林城市技术调研前,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的一次冲刺攻坚行动,直接关系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市区所有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本次行动之中,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市直各单位及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领导包抓、部门包片、干部包干”的措施,尽快动员、分解、安排,并按照任务分工和责任划分,不讲条件、不讲困难、抱团作战,想方设法立即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市、区上下联动、步调一致。要提高整治工作效率,对纳入绿荫行动内容的各类绿化整治任务,减化手续办理,压缩建设程序,最大限度节约时间、降低成本、保证效果。
(二)多措并举,落实资金。本次绿荫行动资金筹措原则上分级分部门负责,由各单位自行筹集,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绿荫行动;要积极争取有关配套政策支持资金,将各类创建项目资金有机捆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商州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拨付一定的经费,支持行动开展。
(三)加强指导,保障成效。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林业部门要加强对绿荫行动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商州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加强绿化整治用地协调保障工作,保证行动如期开展、实现预期目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施工,绿化苗木以乡土适生植物为主,选择树形端正、生长健壮大苗,乔木主要选择冠大荫浓、萌芽早落叶晚的乡土树种;要做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质量监管,加强新建绿地养护管理,建设一批精品绿化工程。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本次绿荫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强城市绿荫行动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扩大城市绿荫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城市绿荫行动的开展,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查,跟踪问效。城市绿荫行动实施情况纳入2018年度各单位创园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市创园办会同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按照创园督查考核办法、创卫创园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行动开展期间,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推进”制度,由创园各专项组牵头单位负责归口汇总本组(口)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创园办,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滞后的实施责任追究。
市级各单位及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于4月30日前将城市绿荫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创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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