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拥有五千年文明史和灿烂的文化。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建筑、街区、自然景观、人文环境等形式体现在城乡建设中,展现在人们身边,成为一笔历久弥新的宝贵财富。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2年5月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均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在党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应对之策,切实加以改进。
本报告采用文献梳理、实地调查、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全国部分地区进行典型案例调查,重点关注北京、福建、四川、江西等地历史文化保护情况,对当前我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现状进行梳理,以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以具有保护意义、承载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的城市、村镇等复合型、活态遗产为主要保护对象,具体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以及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近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起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各地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很多做法可圈可点。
完善法规和保护规划,突出历史文化特色。除了国家层面制定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之外,近年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摸清底数、掌握历史和现实状况的基础上,统筹、完善地方法规和保护规划。如“近代名人聚居地”福州三坊七巷,相继颁布实施《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通过编制《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福州市三坊七巷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实施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建成中国首个社区博物馆,修复该街区众多名人故居、历史建筑并对外开放,彰显浓郁的福州地方特色,被列入“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
不断提升保护策略,突出整体性、原真性、多样性、可持续性。不少地方积极探索新的保护手段,及时认定公布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城片区和建筑,实施挂牌测绘建档,明确保护管理要求,在保存传统街区整体格局和原有街巷网络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如成都宽窄巷子历史文化保护区,核心区占地6万多平方米,总计70多个院落和单位,它的保护开发,注重遵循“循序渐进、有机更新、居民参与、动态保护”的原则,由街巷、庭院、建筑、装饰构件、园林绿化、其他历史要素组成的整体被完整保护并展示出来。包含丰富历史信息的传统院落保留了近80%,整个街区保持清末民初时期院落形态;原地原物保存具有历史文化特征的遗存物和装饰物。这些都使得宽窄巷子保持了原有的生命活力。
注重古为今用、活化利用,展现传统魅力与现实活力。很多地方采用社区博物馆、文化展览、遗址公园等形式,原生态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同时,也呼应民众诉求,使古老遗存成为展示本地区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窗口,成为传播知识、启迪智慧、带来精神享受的重要场所。例如,自1415年(明永乐十三年)至1949年12月,北京兴建会馆647处,如今保存相对完好的已不多。近年来,“会馆有戏”系列活动华彩亮相,湖广会馆、正乙祠、临汾会馆、福州新馆等先行先试,变身“百姓剧场”。曾为民族英雄林则徐在京寓所的福州会馆新馆,推出曲剧《林则徐在北京》,将会馆作为故事展开的核心场景,利用现有建筑空间的转换进行沉浸式演出,吸引了大批观众。会馆除了“有戏”,还可“有言、有神、有味”,让参观者在此用乡音聊家常、看乡戏、品乡味、表乡情等,展现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与引人入胜的独特魅力。
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的优良传统。当前,各地总体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开展工作。但是,调研发现,当前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误区。
认定进展迟缓,普查摸底不周。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总是存在着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此时,对一地历史文化遗存情况的普查结果、对保护文物范围的科学认定,就显得至关重要。然而,一些地方的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摸底、申报确定、测绘建档等工作进展迟缓,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的认定不及时不全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应保尽保”的实现。
盲目“破旧立新”,割裂文脉传承。前些年,在商业化大潮驱动下,为了加快推动城镇化进程,一些地方出现了随意推倒老城、大规模拆迁建设新区的现象。此类行动往往忽视文物保护部门、专家和民众的意见,缺乏严格评估,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文化损失:破坏了包含地方历史、空间分布、人地关系、建造技术等在内的地方特征因素,弱化、切割了地方悠久历史和原有风貌,造成历史与文脉的断裂。还有的地方不顾文物部门干预和群众劝阻,将在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古建筑强行拆除。文物部门由于没有执法权,未能有效阻止类似行为的发生。近年来,随着文保意识提高与法律法规约束,此类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在现实中仍有发生,并产生一些新“变种”、新表现,需要引起警惕、坚决遏制。
缺乏统筹考虑,破坏历史生态。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地居民常年定居该处,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在城乡建设改造、搬迁、扩张的过程中,必须顺应自然规律、尊重传统风貌。然而,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或是只注意了单体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对其所在的周围场域、传统布局破坏殆尽;或是只注意了建筑物、工程遗产等的保护,对自然环境、生态风貌等随意破坏,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城乡家园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也不利于长远规划。比如,2021年某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严重损毁了一批大树老树,破坏了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到文化自信、文化主权、文化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宣传普及,引导民众全面认识历史文化遗产所反映、证实、补全、传承的历史文化价值。调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积极性,促使更多人将保护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同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应培养、吸纳更多既有专业特长、操作能力,又具备宽广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精准的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掌握真实情况,按其价值和品类分级分类分区,并根据保护情况划分等级。加强保护底线管控和方向引导,及时扩充保护名录,建立数据库,完善保护要求,动态更新。调查研究每个类型文化遗产的不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具体保护措施。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兼顾国家意志与地方利益,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综合施策,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具体操作方式。
在促进城市整体有机更新的前提下进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原生态和活态传承,关注整体性、真实性、协调性。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统筹规划、空间设计、科学展示、永续利用,在保护风貌的基础上,适当融入现代元素,塑造独特城市品牌。
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设立权威的统筹协调机构,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资金统筹监管平台,推进政府、市场、居民共担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的路径与模式。创新保护和传承体制机制,坚持法治化、持续性,避免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脱节、割裂。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必须严肃问责、追责,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吸收运用各学科各领域的科研成果,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注重数字化存档、保护、修复、研究,形成可追溯、全面系统的动态反馈机制。以历史文化遗产为载体,以创新科技手段让文物“开口说话”,通过网络化传播讲好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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