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集美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24人公告178体育直播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5-28 07:43: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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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

  学校现有20个学院,7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0个学科门类。有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数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群、水产与食品工程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峰学科,航运与港口物流学科群、区域经济与管理学科群、闽台体育文化学科群、数理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全日制在校生30000多人,专任教师约1500人。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博士及具有突出贡献运动员报名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水上运输类、港口运输类、交通运输装备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电商物流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气自动化类、海洋工程类、环境安全技术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大气科学类、法学(海商法)、应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海洋工程类、水上运输类、材料类、工程力学类、能源动力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仪器仪表类、电力及能源等相关专业

  体育学类、体育史、学校体育学、社区体育、社会体育学、体育教育、体育产业、运动人体科学、生物物理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

  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网络经济学、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计算机软件技术类相关专业

  教育学类、教育基本理论、教师教育、教育社会学、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教育经济、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等相关专业

  会计与审计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艺术设计类、园林(风景园林方向)、园林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

  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以及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

  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建类、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制冷及低温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运用工程、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等相关专业

  统计学类、数学类、系统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格技术类、教育学类、财政金融类、物理学类、光学工程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小语种(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外国哲学、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英语教育、中国研究、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水利类、土建类、海洋工程类、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军事学类、军事经济管理类、兵种指挥类、保障指挥类、政治经济学、全球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育论、中国史、教育史等相关专业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水上运输类、港口运输类、交通运输装备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电商物流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气自动化类、海洋工程类、环境安全技术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大气科学类、法学(海商法)、应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海洋工程类、水上运输类、材料类、工程力学类、能源动力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仪器仪表类、电力及能源等相关专业

  体育学类、体育史、学校体育学、社区体育、社会体育学、体育教育、体育产业、运动人体科学、生物物理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

  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网络经济学、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计算机软件技术类相关专业

  教育学类、教育基本理论、教师教育、教育社会学、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教育经济、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等相关专业

  会计与审计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艺术设计类、园林(风景园林方向)、园林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

  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以及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

  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建类、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制冷及低温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运用工程、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等相关专业

  统计学类、数学类、系统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格技术类、教育学类、财政金融类、物理学类、光学工程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等相关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小语种(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外国哲学、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英语教育、中国研究、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水利类、土建类、海洋工程类、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军事学类、军事经济管理类、兵种指挥类、保障指挥类、政治经济学、全球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育论、中国史、教育史等相关专业

  机械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能源动力类,生物工程类

  具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指获得该赛事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

  ☆引进的人才层次分为: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专门师资。

  杰出人才是指学术造诣高深,已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攻关、领导跨学科团队开展学科建设能力的人才。

  (5)近10年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下同)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报学校“一事一议”研究。

  2.杰出人才B类:原则上应具备我校二级教授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3)近10年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5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250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具有国(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职满5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3.杰出人才C类:原则上应具备学校三级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不含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⑦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大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大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涉及国防军工科研项目及其实际到账科研经费的认定由科研处提出认定意见,下同)。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4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000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具有国(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满2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领军人才是指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领导现有学术队伍开展一级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的人才。

  领军人才应具备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

  (5)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点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点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第1)。

  4.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3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一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5.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类至少2500万元、人文社科类至少625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具有国(境)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骨干人才是指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有学术发展潜力,科研能力强,能领导学科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

  骨干人才应具备我校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4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6.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10.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1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12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300万元。

  若应聘者为国(境)外学者,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列入计算范围),并同时具备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SCI二区及以上、A&HCI收录期刊论文至少6篇,理工类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至少8篇,或6篇且其中影响因子大于10的不少于1篇。

  理工科学院中水产学院、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拟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B类及以下和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海洋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理学院、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等学院青年优秀人才须进入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按师资博士后管理(管理办法详见《集美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在站期间达到留校任教条件的,于出站时予以聘用,并按相应的人才类别兑现引进待遇。

  1.青年拔尖人才A类: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SSCI二区及以上、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参照《集美大学刊物分类办法》执行,下同)发表论文至少5篇;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SSCI二区及以上、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或3篇且其中影响因子大于10的不少于一篇;

  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2.青年拔尖人才B类: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SSCI二区及以上、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3篇;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③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3)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学科或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应学科,下同)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青年优秀人才类别仅限于人文社科类人才和依据教学工作量核定的学院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的理工类人才引进。

  1.青年优秀人才A类: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2)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3)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2.青年优秀人才B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且近5年在校定二类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三类刊物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包括航海类双师型教师、体育、美术、音乐舞蹈类术科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师资。

  学校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人才政策的有关规定,协助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人才项目及补贴。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集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3)学历、学位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集美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工作由集美大学组织实施。集美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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