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体育直播办公室水电费取得专票不能全抵增值税!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5-11 01:13: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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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费用入账,一直是财务人头疼的问题:水电费不能全抵进项税?桶装水往哪计?打印机入不入固定资产?……小编提醒大家:会计做账千万别任性哦~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同时兼营了增值税的简易计税项目和一般计税项目,而办公室的水电费又同时用在两个项目上,那么对应简易计税的那部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此就出现了有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却不能全额抵扣的情况。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此,纳税人在抵扣时,需要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上述公式分离出来,剩余的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案例:我单位的员工回家探亲,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允许报销员工探亲期间来回高铁票,4月份小王报销探亲车票金额1090元。

  以上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错误的,这张1090元的高铁票不是差旅费,属于福利费,是万万不得抵扣增值税的!

  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本月购买了1台2000元的打印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到税务上有个政策:(财税[2014]75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答:打印机属于固定资产中的电子设备类,在会计核算时应该计入“固定资产”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按月折旧(假如按照3年折旧,预计净残值率按照5%)

  会计处理是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税务处理,桥是桥,路是路,会计与税务是两回事,会计处理方法和税务规定之间产生的差异,应该通过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进行处理;

  上面的案例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再提醒大家一下,作为财会人,做账千万不能任性。

  (1)财务做账除了吻合业务、更要必须符合税务,违背税法的做账 方式不可取;

  (2)会计做账切记不要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想怎么入账就怎么入账,做账切记任性而为。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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