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体育直播税局提醒!今天起收到这张发票不能随便勾选抵扣!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8-24 12:52: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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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税务局的回复,小编总结出了关于农产品抵扣的规则。给大家总结了一下。具体来说,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发票的来源不同,进项税的抵扣规则也不同。

  2.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意:农产品加计扣除建议分两步走哦,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未来考虑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生产领用时加计1%扣除。

  1.用于初加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前文讲到了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政策,那么新政策下,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1%税率的农产品进项发票,能否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呢?

  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开具的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销售方开具的1%的专票到底可以不可以抵扣9%的进项税?官方给了明确答复!

  实务中,很多人容易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3%税率的专用发票直接勾选抵扣了,这是大错特错的!

  案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开具的一张农产品专用发票,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800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1.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这张发票从农业生产单位获得,将其用于其他货物服务,则按照不含税金额的 97500*9%=8775元 ,也就是可抵扣进项税额8775元。

  A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为一般纳税人,今年3月从一家专门批发零售农产品的公司购买了猪肉和蔬菜,取得一张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为5万元。

  政策依据:根据财税〔2017〕37号文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B公司是生产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厂区植树节购进一批苗木,取得农业合作社开具的一份苗木的免税发票9810元。

  此处要重点关注发票来源。案例②的林木是来源于“农业合作社”,可以判断为对方为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进项税额。

  很多朋友又开始蒙了,收到了免税农产品发票如何判断对方是批发、零售或者是农业生产者呢?

  如果销售方为***超市、***蔬菜批发部,对方为批发、零售商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销售方为***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则对方为自产农业者可能性大。

  总结:其实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问题也没那么复杂,大家收几次农产品发票、多计算抵扣几次应该就能搞懂了。

  答复:商业企业零售的酒水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方不论是用于业务招待还是自行集体福利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答复:对于不需要抵扣的专用发票,企业只取得了专用发票,需要先进行认证,然后进行转出。一个是可以避免出现“滞留票”的情况;另一个是可以在后期进行灵活处理,避免出现丧失抵扣权利的损失。

  答复:若是放在会议室用于经营相关则可以抵扣,若是买来用于放在职工宿舍或者食堂餐厅属于职工集体福利的不可以抵扣。

  答复:可以抵扣!税法从来没有规定抵扣率必须对应才可以抵扣,只要是与经营相关,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形即可以抵扣。

  答复: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ETC卡属于单用途卡的性质,“53号公告”明确售卡行为不征税,不得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车辆办理ETC卡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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