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要想搞好绿化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基础建设,只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健全、完善及提高,使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现代化,从而不断提高环境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水平。
5、增绿及补种管理标准:每年根据该园区无种植绿化区域的分布免费提供5万株以上绿化植被,合同期满前需保证园区绿化面积达到90%以上。
6、空地杂草清理标准:服务区域内的杂草至少每月清理一次,遇到雨水季节杂草疯长等情况,应两周修剪清理一次。
4、草坪养护管理标准:(1)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无明显坑洼积水,地及时补植/补种;(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2、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1)生长态势旺盛,无枯枝残叶;(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4)及时防除杂草;(5)及时补植,保持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6)虫害防治,保持花灌木无病虫害。
3、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每季度至少修剪1次;(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1、乔木养护管理标准:(1)生长态势旺盛,无枯枝残叶;(2)适时修剪生长过密的乔木,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树型,修剪的高度保持一致,树木分叉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3米;(3)及时修剪影响人行道、遮挡路灯、遮挡行车视线的绿化及过长的榕树根;(4)及时补植,补植树木应保持与原品种规格与原有的接近;(5)适时灌溉、施肥,保证树木长势良好;(6)做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无病虫害,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
(1)及时除杂,杂草含量不得超过5%,地被和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2)适时适量淋水施肥,及时修剪和病虫防治,随时清除枯死植株并补植缺株。地被和草坪覆盖率应达到98%,无明显黄土秃斑点。无病虫危害,生长茁壮、发育匀齐。
艺术性的摆设园林花卉,能够引人入胜,焕发精神,增加工作效率,提升项目形象。结合山东省潍坊市第一人民法院规划总体布局,绿化观赏植物摆放着眼于创造绿色空间,起到美中激典雅,景中启神思的作用。
为了做好山东省潍坊市第一人民法院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的绿化养护水平,拟制定环境绿化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
(1)应根据树木品种特性及绿化设计立意进行修剪整形,一般以自然树形为主。
(3)乔木类每年修剪1—3次,主要消除陡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烂头,调整树形,促使茁壮成长。
(2)在台风季节,对高大乔木须采取防倒伏措施。台风过后,应及时排除主干道上妨碍交通的倒伏植株。对于倾斜或倒伏树木,应在一天内扶正或就地补种。
(4)一般阔叶乔木应保持主干基本挺直,定干高度不低于2.5米。主要干道行道树主干倾斜数量不得超过该路段总株数的5%,定干高度为3米。乔木主干的分枝点以下不应有萌芽和枝条。
(5)棕榈科植物修剪保持自然树形,及时剪除枯枝萎叶,其乔木型的,必须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
(6)开花灌木类修剪保持自然树形,须有3—5个主枝,分枝均匀,花繁叶茂。
(7)观叶灌木类绿篱,可作造型修剪,应保持线形平直或流畅,树冠丰满,树型美观,植物叶色鲜亮,生长茁壮。
(8)藤本类的修剪目的为促进覆盖面。应及时清除败叶和枯枝,疏删弱的藤蔓。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和牵引。
(10)修剪切口必须乎整靠节,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对粗壮的大树的修剪,应防扯裂并须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
9、负责打理中心及广场内树木、花草、盆景等绿化植物,适时进行浇水、除杂草、等工作。
(1)保持绿地内清洁,注意环境卫生,不得向绿地内泼倒污水,倾倒垃圾,乱扔杂物,放养宠物。
(3)随时补种缺株,剪除枯萎花蒂和黄叶。对于易倒伏的草花,须立支柱绑扎。
(4)球根、宿根类花卉须每隔2—3年掘起分栽一次。块茎类植物每穴根茎含幼芽不得少于3个。
(1)定期松土和除草,保持树木根部周围或树穴范围土壤的疏松透气,应无板结现象。
(1)树木休眠期需施基肥,生长期需施追肥。根据树木品种、生长势、观赏特性和生长阶段确定肥料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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